全州县检察院落实办案说情报告制筑司法“隔离墙”

17.10.2016  23:06

  广西检察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  刘凌  廖维玉)“这样的督察帮我们顶住了办案压力,我们很欢迎!”10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检察院督察室发出的一份关于落实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的专项督察通报在全院干警中引起热议。 

  据了解,为抵制“说情风”促进公正执法,全州县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说情报告制度”,对于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的单位、组织、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披露,从而使说情者自觉放弃说情,也对办案人员形成了强有力的约束。为了认真落实该项制度,该院成立了“说情报告制度实施领导小组”,对于“说情”涉及该院正在办理的案件的,必须由案件承办人在3日内填报《办案说情报告登记表》,承办人在填报说情报告登记表后,该院纪检组不定期进行督查。 

  从督察情况看,该院各办案部门工作纪律和执法办案说情报告等制度的落实,全院执法办案人员均能够认真执行纪律、制度 ,正确对待说情。遇到亲朋好友打探案情、说情时,大部分检察人员能够进行正面教育疏导,说明办案纪律规定,做好政策、法律解释工作,做到态度坚决,不私自接触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不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任何礼品、礼物。 

  此外,该院还通过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该项制度,使该项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公开,提高知晓率,让社会上说情者知晓,一旦在该院执法办案中说情,会被立即报告并被曝光的,让说情者对在执法办案中说情望而却步,自觉放弃说情。 

  “落实落实办案说情报告和督查机制可以很大程度减少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该院纪检组长邓型军说。 

  (作者单位:全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