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全州县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突出重点

18.10.2016  23:36

桂林市全州县在制订实施《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过程中,根据本地实际以及乡(镇)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的不同,分为考核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两种指标,总分为100分,特别加分20分。

两种考核指标的设置除贯彻执行上级的考核指标外,通过赋予该项较高考核分值的办法,突出了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各自的考核重点,其中考核乡(镇)主要强调和突出了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兼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三方面的工作;考核县直部门则主要强调和突出了强化执法监督、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落实法治教育培训三方面的工作。 

在特别加分指标项,该县着重突出了法制信息报送(报道)和聘任律师作法律顾问两方面的工作。特别是该县根据机构编制控制严格的实际情况,首次设置了兼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的考核指标,较好地解决了乡(镇)政府和大部分县直部门没有落实专人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问题,这将有力地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