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始终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协调发展。我市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投入经费逐年增长,2011—2016年市财政划拨2993万元市本级工作经费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增长率达88.4%;自2012年起增设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妇女儿童事业扶持保障。
近年来,妇女儿童公共卫生服务得到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多项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市学前教育加速发展,超额完成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3%。2016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02%。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全市现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妇女就业和参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的比例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总数的53%以上。市、县(城区)两级党委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数达到要求,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年上升;村、居“两委”成员中女性比例均有较大幅度提升。2016年,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较2011年增长12.9%,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较2011年增长4%。
此外,城乡妇女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不断增加,2016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达98.62%,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及残疾儿童等的救助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多部门联动建立全市“岗站线团室制”立体维权网络,创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妇女驿站”、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妇女儿童法制宣讲团”等,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