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4.05.2017  15:02

  5月12日,广西水利系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议召开,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据悉,我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于5月8日获审议通过。

  根据自治区的部署,我区2017年年底前将建立西江干流、柳江干流、郁江干流、桂江干流等主要江河县级以上河长制,自治区、市、县、乡要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到2018年6月,全区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合理利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域面积总体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持续向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记者了解到,我区河长制改革,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各级党政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形成治水的“首长责任链”;因地制宜、全面覆盖,坚持从不同地区、不同江河湖库实际出发,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时间表,兼顾流域统筹、区域协作,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切实解决好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自治区要求各地尽快成立推行河长制的组织机构,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全区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机制、工作督察机制、考核问责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以形成管理保护合力。在考核上,将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把河长制考核列入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提高考核权重,确保河长制发挥应有作用。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