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五抓”措施 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水平
2014年以来,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水平,通过采取“抓组织领导、抓制度健全、抓审批改革、抓执法监督、抓教育宣传”的“五抓”措施,促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2014年,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荣誉称号。
一是抓组织领导。该局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提升监管能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工程来抓,成立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一名副局长分管。在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设立政策法规科,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示范点创建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措施保障,形成了自上而下、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制度健全。把制度建设列为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制定《政务公开》等22个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将工作职能和行政职权向社会公开,实施“阳光政务”;制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29个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推行案件承办人员负责制、案件集体合议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机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内容标准、程序合法、制度规范,使行政执法有章可循,防止权力滥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等8个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是抓审批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三统一”、“一优化”。所有审批事项由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办结。对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清理和优化,逐项编制审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清理优化后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在原承诺提速50%的基础上再提速25%。加大行政审批授权力度,将 “受理、审核、审批、制证”等行政审批权限全部授予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授权率100%。通过改革,审批效率明显提升。2014年1-11月,共受理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事项1014件,办结879件,办理提速率85.28 %,群众满意率100%。2014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政务服务窗口荣获“共产党员示范岗”和“红旗窗口”荣誉称号。
四是抓执法监督。坚持“执法依据明确、主体职权法定,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完善公开”的行政执法原则。一方面对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职权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始终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实行“五不放过”原则,即假劣食品药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彻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在案件办理时实行行政处罚案件立、查、审、定分离机制。对案值超过5000元的案件,启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2014年以来,立案查处结案17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实现了行政处罚“O”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记录。
五是抓教育宣传。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机制,每年举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次以上,干部职工普法参学率及考试合格率均达100%,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行政执法培训每年达300多人次,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每年5-6期,培训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利用网络、报刊等多种载体,开展食品药品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3.75万份,发送手机短信15多万条,接受群众咨询1.9万人次,在各类媒体发表食品药品监管动态和执法信息4500多条次,构建网络化法制宣传格局,为全面提升食品药品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了的执法环境。(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蓝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