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查堵漏洞 广西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全面查堵管理漏洞,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216号)要求,近日,广西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自2016年1-6月起,组织全区财政部门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本次检查采取各级财政部门自查和上级财政部门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从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落实情况、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检查。与财政部的要求相比,此次检查还结合广西实际,增加了“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的检查内容。其中:
2016年1-2月为各级财政部门自查阶段,要求全区各级(含乡级)财政部门全面自查落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情况,做到边自查、边整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应立即落实相关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彻底解决。
2016年3月为上级财政部门组织核查阶段。要求上级财政部门全面下查一级,对下级财政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即自治区对市、市对县、县对乡逐级核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
2016年4-5月为整改落实和健全制度阶段。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对前期自查和核查有关整改意见予以全面落实。
2016年6月为总结上报阶段。要求各市财政部门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本市(含本级及所属市、县、乡)开展自查、核查、整改及建立健全制度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上报财政厅。
经过为期2个月的自查,目前已进入上级核查阶段,财政厅派出7个检查小组,于3月1—31日,对14个地级市及25个县(市)财政局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信息报送:国库处、国库支付局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