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顶风作案违反八项规定精神 八名干部受到处分

18.01.2017  11:33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 通讯员 李明鲜)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增强警示震慑作用,日前,自治区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郑承杰,在2013年1月至10月期间,先后5次接受百色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以“专家咨询费”名义所送的礼金1.7万元,以及香烟、茶叶等礼品;2013年春节期间和同年9月,郑承杰先后2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郑承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柳州日报社原党委书记、社长颜纯喜在2013年、2014年中秋节,违规同意给报社职工发放米油券、大闸蟹券等有价票券,共计26.01万元;使用大闸蟹券、月饼券等有价票券共49.99万元用于送礼。颜纯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处分。

  桂林市临桂区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雷志刚于2013年至2015年节假日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1.5万元等其他问题。雷志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0年至2014年,南宁市图书馆通过截留场地租金、读者使用电子阅览室费和读者借阅图书逾期费,以及虚报编制骗取财政资金等方式私设“小金库”108.16万元,其中用于违规发放职工福利54.68万元,单位支出33.45万元。2015年3月至4月,组织17人分4批到辽宁、吉林等8省考察图书馆建设,其间绕道参观16个旅游景点,公款报销费用共计5.61万元。其中,南宁市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贺南潮参加了第四批考察。贺南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百色市人民政府驻南宁办事处长期借用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车辆作为公务用车。百色市委原副秘书长、百色市人民政府驻南宁办事处原主任袁世蓓经常私人使用该车辆上下班以及逢年过节往返桂林、玉林等地。袁世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4年,贺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少龙在担任市政管理局局长期间,同意并支出公款共计9.38万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先后花费公款1.29万元,安排到娱乐场所违规消费接待;违规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39万元。邓少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合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东于2014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先后20次收受下属以及管理服务对象送的礼金共计32.3万元等其他违规问题。吴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龙州县委原副书记、龙州水口口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刘加义在2013年至2016年节假日期间,先后收受下属礼金共计2万元等其他违规问题。刘加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