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和小车司机当街打架 公交司机被停岗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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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架势挺专业,这车德却不怎样》后续
涉事公交车司机被停岗学习10天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闭初健) 对于“4·9”网友爆料公交车司机和私家车司机打架的事(详见4月10日报道),经南宁市交通局调查核实,公交车司机方进强作为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在营运过程中擅自离开车辆与他人打架斗殴,其行为已违反了行业、公司的有关服务规范和营运纪律等。为此,南宁市公交公司对方进强作出停岗学习10天以及罚款等处理。
经调查,涉事的公交车为南宁市公交公司的47路公交车,司机名叫方进强。他2013年7月进入市公交公司从事公交驾驶员岗位,至今无事故、无违章、无投诉行为,也无迟到、早退现象,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事发当天精神状态良好。通过调阅涉事公交车的车载视频发现,4月9日9时07分左右,方进强驾车从电力勘察院开往东盟公交站方向,行至民族金湖路口(金湖广场站前100米)时,遇到一辆小轿车从公交车左边强行变道到公交车前,导致方进强紧急刹车,进而引起争执,双方互相谩骂,两人并同时下车争执,随后发生肢体冲突,整个事件持续3-5分钟。后有39路和206路公交车的驾驶员前来制止,双方冷静后各自驾车离开现场。该事件虽然未造成人员受伤,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负面影响较大。
经调查核实,方进强作为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在营运过程中擅自离开车辆与他人打架斗殴,其行为已违反了行业、公司的有关服务规范和营运纪律等,市公交公司对方进强作出如下处理:要求驾驶员做深刻检查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其进行停岗学习10天;给予扣减效益工资200元的处理;取消其当月星级评定资格和安全班组奖励金共350元;取消2015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同时,根据《南宁市公交线路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及《南宁市公共汽车驾驶员运营行为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南宁市交通局对该事件做出如下处理:将该事件纳入2015年度47路公交线的服务质量考核范畴并进行记分;对当事驾驶员方进强的运营行为考核分作记6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