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公车改革部署,玉林市于2014年9月份开始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公务用车改革摸底排查和统计上报等各项前期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机构,加强研究指导,保证“车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由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制定印发《关于印发玉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发改改规〔2014〕3号),明确了组织机构、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并于2014年10月1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议,对各县(市、区)、玉东新区和市直97个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切实推进“车改”各项工作任务。三是组织开展公务用车改革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摸清各部门各单位人员情况、车辆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及司勤人员开支等情况,完成全市3250户行政事业单位基础数据统计,形成了全市公务用车改革摸底统计报表。四是认真研究近5年来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成本,分析公务用车改革前后成本,测算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研究探索本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并为下一步“车改”工作奠定基础。五是全面停止涉改范围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面停止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特殊业务用车)购置审批。暂停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严格控制非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审批。
下一步,玉林市将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玉林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车改革工作。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对改革的支持。二是重点抓好“公车拍卖、补贴标准、司机安置、应急保障”等六个关键环节工作,妥善解决公务用车引发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三是认真研究和解决“车改”中会出现的具体问题,重点抓好执法部门、经济条件落后地区如何推进“车改”的对策研究,稳步推进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四是着力破解司勤人员安置难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信息报送:玉林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