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精神,安排部署好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2月23日,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文军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徐铭斯主持会议,各城区政府、各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主会场会议。
会议指出,实行公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参改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确保改成改好,改出成效。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我市车改实施方案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做好《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2个月内完成公车改革工作。对车改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对一些在改革中碰到的具体问题,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要逐级请示汇报,不得擅作主张,搞变通。二是做好处置车辆的封存、拍卖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单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时间自整改完毕之日起计算。对处置车辆进行拍卖、淘汰和报废,防止甩卖和贱卖。三是建立车辆综合保障服务平台,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应急、机要通信用车外,其余集中起来建平台,同时跨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综合平台也要建立,2年内建设到位。四是稳妥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安置原则,原则上司勤人员安置聘用关系要在3月底前处理到位。五是做好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和范围的衔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约束,不能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六是多措并举保障公务出行。鼓励公务出行利用公共交通服务,规范社会化租赁车辆管理,保障参改单位跨区域远距离公务出行。
会议强调,公车改革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各参改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六个不得”要求,不踩“红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参改单位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监督,对改革中出现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追究问责。
会议还解读了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并对有关具体问题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