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布首批权力清单 精简权力事项比例为61.3%

16.07.2015  22:45
7月1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等第一批19个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据介绍,南宁市是自治区确定的全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城市之一,从今年年初开始,南宁市把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作为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推进。在纳入市本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58个部门单位中,第一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林园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民委等19个部门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经过部门自查、“三报三回”反复对接协商、邀请专家论证、征求上下级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市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步骤,形成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式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布的19个部门共梳理出权力事项4049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简政放权的要求,逐项进行清理,共取消、下放、转移和整合部门权力事项2484项,精简权力事项比例61.3%。其中,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9个部门保留权力事项共1565项,承接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45项,下放的权力事项501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40项,各部门的共性权力事项10项。19个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定位,将各部门主要职责分解细化为具体工作事项,明确主要职责280项,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事项1487项;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125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24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7项。市政府要求各部门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编制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网上公开。

  此外,自治区将横县确定为全区试点县。目前横县已完成第一批5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审核,近期将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南宁市其他县区均已在今年上半年召开本级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动员会并印发工作方案,各项工作正按步骤有序推进。南宁市本级其他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于今年9月底前全面公布,县区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今年年底前公布。目前,南宁市正抓紧组织第一批以外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抓好权责清单的深化利用和长效管理,并加强对县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指导,确保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完成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