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公开征集文化产业专题展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自治区文化厅2017年度文化产业系列专题展的参展工作,规范资金管理,提高办展水平和参展效益,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自治区文化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化产业专题展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理内容
2017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文化展、第十二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第十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第十二届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第十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5个展会的广西参展团展馆(台)设计制作安装公司的招标代理。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广西注册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人员及办公条件。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三、报名材料
(一)企业简介(含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等)。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政府采购甲级资格证书副本。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六)近两年代理业绩。
(七)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招标代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如有伪造虚假内容则取消比选资格)。
以上材料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8日。
五、比选及结果公示
报名截止后,自治区文化厅组织比选工作。依照比选评分标准对代理机构进行比选,并将比选确定的代理机构名单在广西文化厅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 点:南宁市思贤路38号广西文化厅办公楼(前楼)906室。
联系人:吴 莹
电 话:0771-5638630 15277039981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