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全面公开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15年12月30日,西乡塘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30个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将于近日公布实施。至此,西乡塘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从今年3月份开始,西乡塘区把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作为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推进。对应南宁市的纳入权力清单的部门,西乡塘区纳入权责清单清理范围有30个(不含镇、街道)。要下放给镇、街道实施的权力事项,待2016年底横县试点的经验出来后,市级才明确下放范围,所以,城区暂不清理镇、街道权力事项。经清理,有权力事项部门27个,无权力事项的部门3个(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城区30个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和南宁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对现有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提出取消、下放、转移、整合、暂不执行、保留等意见,30个部门单位共报送权力事项3511项,责任事项789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简政放权的要求,逐项进行清理规范,共拟取消或转移553项,精简率为36。1%。上述30个部门最后保留权力事项2242项(含承接上级下放15项和审核转报事项28项)。部门责任清单由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部分组成。30个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定位,从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角度,保留责任事项共789项,其中主要职责364项;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112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35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78项。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西乡塘区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过程中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简政放权的要求,着力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与社会活力的“乘法”,着重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一是摸清了行政权力的家底。这次权力清单的梳理审核,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把原来表述比较原则的职责进行细化,一项项仔细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不留死角,是部门权力的一次大起底,列清了行政权力的底数,也为简政放权锁定了基数。二是推进了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30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精简率达36。1%,结合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在清理完成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三是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之后,清单之外,部门不得再行使额外的权力。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中所列的行政权力,城区政府要求各个部门都要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编制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社会监督。四是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部门的责任。通过依法依规对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分解细化为具体工作事项,同时重点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明确相关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对每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均明确了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效解决政府部门不作为的问题。同时,突出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制定的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每一项均明确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方式、程序、措施等内容,有力推进各部门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五是为下一步政府其他改革奠定了基础。部门的权力事项、责任事项梳理确定之后,将为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
西乡塘区将依据新出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推进“两张清单”的深化利用和长效管理,加强“制权”机制建设,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推进清单内权责事项在平台上运行,推进网上办事,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