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的采暖费是不是一笔“糊涂账”?

31.01.2015  02:52

   新华网沈阳1月30日电(记者罗捷、汪伟)“五九”开始发威,受较强冷空气影响,不少沈阳市民感觉更冷了,取暖成了市民咨询的热点话题。其中,公摊面积该不该收费?成为很多市民的疑惑。

   在即将召开的沈阳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沈阳市人大代表贾荣旺将提出关于取消楼房公摊面积收取采暖费的建议。贾荣旺说:“采暖费按建筑面积来计算收取,而建筑面积中包括公摊面积,比如楼梯、走廊、电梯井等,而这些部位往往没有采暖设施,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今后在计算采暖费时,取消公摊面积的采暖费用。”

   争议:公摊面积该不该收暖气费?

   记者来到沈阳华瑞塔湾欣城,一名住户介绍,他家房子建筑面积78.33平方米,20%的公摊面积是15.66平方米,每平方米收费25.3元,公摊部分缴费约396元。住户拿温度计测量,室内温度22度,楼梯口零下5度。该住户表示:“这396元收得不合理,这是一笔糊涂账。”

   沈阳天津南街88号的环宇社区是个老旧小区,小区楼道里的墙皮有的已经开裂、脱落,记者摸了一下楼道暖气有些温热。“这个小区存在20多年了”。路过的宋大娘说,“老房子,70平方米没有公摊,交采暖费当然不算公摊。”

   沈阳铁西区建设西路18号的第一城是一个房龄约3年的小区,楼道内走廊铺设了石材的地砖。业主孟杨说,他家房子建筑面积130平方米,公摊面积大约17平方米,楼道里有地热,交采暖费包括公摊面积。孟杨说:“楼道有地热,该交。”

   记者来到位于九纬路21号的政兴家园。这是一个房龄约15年的老小区。业主王先生说:“我家房子65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5平,楼道里有暖气管,但楼道里不暖和。要区别收费,不该一个价。”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表示,采暖费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要保护供暖企业与供暖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取消公摊部分的取暖费建议,从市场的角度来说是合理的,但操作起来有难度。”

   说法:取消公摊采暖费会造成企业亏损

   公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采暖费的处理,因公摊面积不明确,目前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也使其成为争论的焦点。

   公摊面积的计算有几种情况,一般来说,普通多层住宅的公摊比例在8%到15%之间,小高层在10%到20%之间,高层甚至高达20%以上。

   辽宁省一位政协委员指出,供暖是特殊产品,无法隔离在某一个具体空间,虽然有一些小区的走廊、电梯等公摊部位,没有铺设地暖和安装暖气,但房间里的供热,已经对走廊和电梯内产生热辐射,所以这部分区域也需要缴纳一部分费用。

   沈阳市所有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中,公摊面积共有多少?有多少户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包含公摊面积?记者咨询沈阳市供热办获悉,这两组数据尚无统计。

   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建筑面积收费,是因供暖企业按照建筑面积核算成本供暖。如果取消公摊面积采暖费,那么有些供暖企业会亏损。

   张宝义说,供暖企业是微利运营,不光公摊部分,供热管道行走过程中也损耗热量,还有空置房间热量损耗。取消公摊面积费用,最终有可能造成每平方米采暖费用提高。

   未来:普及热计量收费将是一个更合理的方案

   供热计费中,一些城市没有关于“公摊面积”单独的明确规定。在天津,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范围包括使用面积、内部及其周围全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其中与相邻用户的隔墙按1/2计算。天津市民王东说,他家取暖费的公摊面积就不算电梯,楼道算一部分,封闭的阳台算一部分。

   更多的北方城市,公摊面积在采暖费的缴纳范围内。

   还有一些城市已开始普及热计量收费。在北京,本采暖季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居民供热面积,已占居民总供热面积的10%。济南,东部50个小区今冬供暖按热计量收费。

   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楼房公摊面积收采暖费”的建议有可取之处。“我们也在逐渐调整,将来随着热计量收费的普及,按使用面积还是按建筑面积收费的争论就不存在了。”

   张宝义表示,供热价格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煤炭价格、用水价格、工人成本等问题,十分复杂。他表示,“冬季取暖烧煤是污染大气的原因之一,如何通过供热价格调整、热计量方式的更新,来降低煤炭使用量、保护环境则是更紧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