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共有产权试点启动 6万多就能买到40㎡房子

25.12.201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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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个公租房共有产权试点在东盟经开区启动

广西新闻网 南宁12月24日讯(通讯员 蓝必祠)12月23日,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东盟经开区)开始启动实施公租房共有产权出售新模式,解决东盟经开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让更多的产业工人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成为了广西首个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出售的先行区。

据介绍,目前即将出售的1320套的公租房位于东盟经开区华盛东盟丽园小区(项目地址:东盟经开区狮山南路6号),户型为单间配套,建筑面积约40㎡/套(以实际测绘为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可购买一套公租房:符合东盟经开区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承租公租房的家庭;东盟经开区引进的人才;东盟经开区投产企业中的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新申请的符合保障条件的东盟经开区户籍内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并轨前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符合东盟经开区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入住公租房的承租对象优先申购。“共有产权房”是保障房的补充形式,购房人与政府或投资人将共享产权,形成产权主体多元化,减小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公租房按成本价出售 可获700元/㎡住房补助 

根据《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出售实施方案》,公租房综合成本价为2310元/㎡(不含土地出让金),对符合申请购买条件的对象,东盟经开区管委会给予700元/㎡住房补助,个人按1610元/㎡购买,首次购买产权份额不低于60%,余下40%产权份额在三年内购买的,按原价购买;超过三年则按当时市场价购买。按单间约40㎡计算,首付60%,共需付55440元,其中,政府可一次性补贴28000元,申购者个人首付仅需支付27440元,即每平米首付单价为686元,就能得到自己拥有60%产权的公租房。余下40%产权份额在三年内购买的,按原价购买;超过三年则按当时市场价购买。申购者只要在第三年内付完剩下的36960元,申购的公租房即变为全产权房。若三年后未申请购买余下的国有产权份额获完全产权的,自超过三年之日起须按当年公租房租金标准向东盟经开区售房单位交纳国有产权面积的租金,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符合条件的申购房可上市交易

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申购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出借和改变住房用途;购房人需在取得完全产权,且自购房之日起满五年,并按交易当年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后,房屋即可上市交易。申购时申请人需向华强公司领取并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申购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租赁合同。申购地点位于东盟经开区公租房121号商铺。

据悉,本次公租房共有产权改革试点是广西首次实施,目前公租房已经开始申购,广西-东盟经开区成为广西首个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出售的先行区;这一举措将促进广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良性发展,加快推进东盟经开区城镇化建设提供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