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积金实现异地贷款 “认贷不认房”限额2次
南宁乃至广西楼市再掀起一轮新政潮,住房公积金“认贷不认房”、住房公积金支持异地贷款、促进存量商品房销售等都涉及其中。
据报道,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下面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制约广西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重从“优服务、扩投资、减负担、促工业、推三产、提农业、扶实体、强支持”8个方面发力,定向精准提出48条稳增长政策措施,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以促消费扩贸易为着力点推三产。包括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开展促销活动、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促进存量商品房销售、用好房地产土地利用政策、继续实施服务业百项工程、积极推进“个转企、小上限”、继续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等8条意见。
自治区发改委发言人解释称,3月份我区房地产经营扭转了今年以来的下滑态势,房地产开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均有所提高。目前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仍然较为紧张,市场环境仍未有所好转,房地产销售仍然处于下行通道中。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意见》提出了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并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
第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职工购买、建造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询借款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二,住房公积金支持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回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可就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缴存职工家庭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条件的地方可为本地职工缴存职工发放异地改善型购房贷款,也可向在本地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贷款。5月20日之前,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还将实现公积金贷款同城化。
除了公积金贷款内容外,对公积金的办理效率也有了要求,如果不出意外,一个月内就能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出贷款申请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受委托的银行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相关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
而为了解决存量房积压问题,《意见》则提出要全面清理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商品房存量大的城市可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吸引本地居民刚性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外地购房者。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降低购房入户门槛,适时取消对境外机构、境外个人、港澳台和华侨的购房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