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实施一周办理量倍增 下半年现提取高潮
随着南北钦防区域同城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市民成为北钦防“双栖”人。尤其是南宁取消限购后,来南宁购房的北钦防市民越来越多,北钦防“双栖”人阵容越来越大。
8月1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出台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内容涉及申请人条件、贷款申请时间、放宽最高额度申请条件等,并新增了异地贷款和北部湾同城化贷款的内容以及骗贷要面临的法律惩处问题。目前,该新政已经实施一周,南宁执行情况如何?
走访
一周办理超70笔
60万元贷款业务
在南宁购房能否使用北海缴纳的公积金?有着这样疑问的市民并不在少数。“我在北海工作,公积金也是在北海缴纳的,但买南宁的房子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最近准备在南宁买房的梁先生是南宁派驻北海的职工,妻子在北海工作,准备“就近就低购房”在南宁买房。
“其实,有关异地公积金互贷,南宁也走在前列。”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副主任王胜说,为进一步加快北部湾经济区一体化进程,解决北部湾经济区职工跨地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问题,该中心在6月就与北海、防城、钦州住房供给管理中心签订《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城化业务合作协议》。
据介绍,目前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办理公积金新政的各项业务,和之前相比,日咨询量和办理量多了近一倍,甚至一些原来申请组合贷款还未过审批的市民要求更改业务。截至8月7日,前来办理达到60万元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已经超过了70笔,其中大部分是前来办理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北部湾公积金同城化业务已有9笔受理成功。
解读
贷款申请最高额度条件放宽
新政给公积金贷款门槛进行“松绑”,这意味着能让更多的市民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福利,更符合市场化的要求。根据《暂行办法》,暂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申请额度
调整前,职工最高只能申请50万元贷款;
调整后,职工最高可以申请60万元公积金贷款,并取消了单身和已婚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