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召开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一批)政策解读会

22.08.2017  23:13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一批)的通知》(桂价医〔2017〕35号)精神,进一步理顺我市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市物价局于2017年8月18日组织召开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解读会。   会上,医药价格管理科有关工作人员就此次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背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一批)调整政策的主要内容、政策实施后对患者的经济负担影响、本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政策如何衔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出台的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改革政策、为确保本次价格调整政策顺利贯彻实施该如何做好监管工作、我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后续工作是如何安排共六大板块内容进行解读。   通过政策解读会,与会代表对自治区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一批)政策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各医院在接下来的政策实施和宣传解释工作奠定了基础。
政策解读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