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部门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准备工作
17.11.2017 17:11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为推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采购中全面执行“两票制”,南宁市物价局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医改办〔2017〕40号)文件要求,明确“两票制”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做好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施“两票制”从2017年11月3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为过渡期,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价格主管部门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工作中,主要负责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及医疗卫生机构价格行为进行监管,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药品价格行为规则,规范我市药品市场价格行为,增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响应,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等不利于医药市场稳健发展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17.11.2017 17:11
我市公立医院将执行自治区公布的第二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和计划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