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开展公路在用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

22.11.2016  20:34
  近日,南宁市质监局以辖区内高速公路、其他公路在用计重收费动态汽车衡、超限检测站等动态汽车衡,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用机动车测速仪(雷达测速仪、地感线圈测速仪)等计量器具为检查对象,开展了公路在用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主要按照《广西质监系统2016年执法打假工作要点》和区质监局印发的《关于对公路在用计量器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工作部署,派出16名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在用计重收费动态汽车衡进行了检查,抽查了沙井、南宁南等两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和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五大队,共7台公路在用计量器具(其中1台在用计量器具(移动)、1台在用计量器具(固定)、5台动态收费汽车衡),检查的计量器具检定铅封完整,未发现存在擅自改动或拆装等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同时,还重点抽查了5台动态收费汽车衡的计量性能,合格4台,1台超出允许误差范围,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已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通过开展公路在用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公路在用计量器具的使用管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合法性,维护了广大经营者、消费者以及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