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23.12.2016  12:09
  兴宁区近日成立4个专项巡察组,到城区各镇、各相关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扶贫基础设施、产业、危旧房改造、教育、民政等132个项目进行巡察,了解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查找和发现问题线索。

  兴宁区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查工作中,按照南宁市纪委《全市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兴宁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等有关部署和要求,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兴宁区精准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巡查组重点巡察以下五方面的突出问题:扶贫领域政策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落实扶贫领域“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其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在五塘镇,巡察组召开巡察工作见面会;个别谈话;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相关财务账目等资料;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问题线索的来信、来电等;查阅扶贫项目业主单位名称,扶贫项目相关台账等资料。同时,巡察组实地查看各项目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并研判按进度支付项目款或竣工结算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巡察组还进村入户核实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了解相关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