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征地拆迁办学习“八项规定”专题会

20.01.2015  11:02

  近日,兴宁区征地拆迁办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直属管理的南宁市建和兴宁旧城改造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45人在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会议室集中学习了“八项规定的精神,并进行了热烈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充分体现出兴宁区领导集体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彰显了求真务实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

  会议要求,兴宁区征地拆迁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建和公司员工要严格按照兴宁区党委、政府有关规定,作为一面自省的镜子,一把自警的标尺,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党支部书记谢共文强调,征地拆迁办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并将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抓好兴宁区征地拆迁各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将“八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以此次事件为戒,从自身做起,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坚决刹住违规饮酒等不正之风,杜绝任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三是要构建长效机制,要把作风建设与厉行节约、改进作风、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到征地拆迁干部队伍建设之中,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将其固化为制度规定,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开展。四是要加强督查落实情况。征地拆迁办全体干部职工要定期开展督查与抽查活动,自觉通过自省发现不足和缺点,不断调整、提升和完善自我,及时总结经验,转变作风。努力建造一支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求真务实的征地拆迁队伍。五是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自觉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