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拆除近4万平方米违建

15.02.2017  14:03
  2月14日,兴宁区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位于兴东街道办长堽五组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当天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清理违法用地2.5万平方米。

  当天拆除的违法建设主要是钢架大棚、活动板房、驾校和4个5人制足球场。兴宁区国土监察大队已于2016年11月1日和2017年1月23日对上述违法建设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举证通知书》;于2016年11月7日和2017年2月3日对上述违法建设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所建建(构)筑物公告》,限其在两日内自行拆除上述位于兴东街道办长堽五组的建(构)筑物,但当事人迟迟未对以上违法建设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