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与供电局举行“检企共建”预防共建签约仪式

19.01.2015  10:31

  广西检察网1月19日讯(通讯员代斌)为不断加强供电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积极与南宁市供电局兴宁供电分局联合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共同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新模式。1月16日,该院与兴宁供电分局共同签署了《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

  在签字仪式座谈会上,双方就如何开展共建工作交换了意见。兴宁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运华指出,这次检察机关与供电局的合作共建将实现  “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兴宁供电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二是有利于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到更有针对性;三是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兴宁区检察院将本着“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的原则开展工作,与兴宁供电分局共同构建检企双方协作的典范。

  兴宁供电分局局长刘炳亮表示赞同,他认为检企共建将对企业健康长足发展产生深远的意义,能够增强企方党员干部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从业意识,能够促进企方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提高奉献预警预控能力,防范违法犯罪发生,能够促进企方今后更好的承担起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会上,双方还就共建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建立检企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双方共同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活动、图片展览、观看警示电教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推动检企共建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最后,王运华与刘炳亮代表双方共同签订了《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

(作者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