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农机局获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11.03.2016  11:12

会议现场

 

兴安县农机局局长胡学军代表接受表彰(前排右三)


3月9日,桂林市农机局召开全市农机化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市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兴安县农机局被评为“201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兴安县农机局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秉持农机安全生产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年开展农机安全检查336次,排查安全隐患431起,整改到位431次,整改率达到100%。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开展现场农机安全宣传活动25次,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4800份,设置横幅展板等宣传栏40个,使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有了显著的提升,全年全县未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获得市农机局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