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喜获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殊荣

12.01.2015  11:17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中,兴安县被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评为2014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标志着该县农机监管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兴安县高度重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把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之中。为顺利开展该工作,兴安县通过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建设“平安农机”示范乡、示范村、示范屯、示范农机合作社,完善农机服务网络,狠抓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率先配备村级农机管理员,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机监管网络工作等一系列举措,提高了全县拖拉机“三率”,目前该县拖拉机注册登记率达95.99%,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达100%;拖拉机驾驶人持证率达到97.1%,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持证率达100%;拖拉机年检率达92.00%、联合收割机年检率达100%。

目前兴安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了“一升、一降”(一升即农机注册登记率、年检率、农机驾驶人持证率不断提升;一降即农机违法现象不断降低。),该县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不断巩固,形成了“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新格局,取得了连续10年无道路外农机死亡事故发生的佳绩,实现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群众的农机安全意识和文明安全出行意识得到极大加强,促进了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