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召开兴宾区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法律论证会
25.08.2016 19:41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合法性。由于来宾市兴宾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数量多,使用财政资金大,本次采购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8月23日下午,来宾市兴宾区召开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法律论证会,对于此次项目听取有关法律顾问的意见。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兴宾区教育局负责人、兴宾区政府法律顾问等。
本次论证会有五个焦点:一是招标方式是采取总招标还是分招标;二是中标后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三是付款采取何种方式;四是租赁期满之后物权归属以及后期物品维修保障的问题;五是如何规避风险。参加会议的各位法律顾问充分发表了法律意见,并由兴宾区法制办对各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汇总,并最终形成讨论结果。
此次法律论证会结束后,兴宾区法制办将及时把最终意见上报兴宾区人民政府审定。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5.08.2016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