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让粮食储备收购更安全

04.03.2015  12:37

  广西检察网3月4日讯(通讯员  江赞)“从案件中发现制度的漏洞,清除害群之马,主要得益于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发的及时。”近日,兴宾区粮食储备管理公司负责人向检察官进行反馈。

  2013年6月以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兴宾区粮食储备管理公司委托收购储备粮的工作人员欧仕东等5人贪污腐败系列案件以及该公司经理周汉刚涉嫌玩忽职守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粮食直补制度存在漏洞、队伍管理存在严重盲区、队伍法治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心理、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学习领会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农民不了解政策等诸多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为加强管理、预防兴宾区粮食储备管理公司干部贪污渎职犯罪,通过打防并举,实现办案效果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于2015年2月12日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大国家粮食直补工作的监督;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完善粮食直补上报、审核、公示工作制度,增加审核环节,加强对粮食直补工作的监督检查;建议将粮食直补专项工作的造表、审核、上报和资金发放职责分解,由两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并报公司审核后报送当地财政部门,有效预防腐败。同时还要求该公司接文后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后抓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落实的情况予以复函。

  该公司收文后高度重视并与兴宾区粮食局领导班子开会专题研究,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一步完善内部纪律作风、学习培训、收购、检查机制,并以案说法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向农户进行政策宣传;加强与乡政府、财政所等部门沟通,确保粮食补贴资金安全发放到农户手中,通过堵塞政策漏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者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