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与越南芒街市开展司法交流访问

17.03.2016  17:02

为贯彻落实2015年11月5日至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越南,同越南领导人就建设中越命运共同体、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两廊一圈”战略对接等达成重要共识精神和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的意见》及《中共广西区委与越共广宁省委关于建立友好地方组织交流协议》、自治区司法厅提出构建“1+3”中越边境省际司法行政交流合作机制等要求,为加强与越南司法工作的交流,进一步强化边境地区司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有效促进东兴沿边开发开放。3月4日上午,应东兴市司法局邀请,越南广宁省芒街市司法局代局长阮青松为团长一行8人首次到东兴市司法局交流访问,双边就司法行政工作举行会晤。这也是我市司法局首次与越南进行司法行政工作交流。

座谈会上,双方在友好合作氛围中,介绍了各自工作职能、机构、人员、工作简要情况,就开展法律宣传、律师业务、法律援助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坦率交流意见。双方一致认为:一是为中越边境贸易和人员交往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二是加强律师之间的业务交流;三是共同开展涉及两国公民的法律援助工作;四共同在边境地区开展法治宣传,促使两国边境公民共同学法守法;五是双方共同努力,及时调解处理涉及两国公民的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共同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同时,广西北仑律师事务所与广宁省天金律师事务所就两个律所间建立跨境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了一致意见,商定在上半年签订合作协议。

通过此次会晤,为东兴市与越南芒街市进一步加强双边司法行政工作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