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子典当60万 男子7次续当却从不还钱被起诉
案发地:西乡塘区
一拖再拖
连续7次续当住房 没有一次还钱被诉
阿发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典当抵押给典当公司,顺利拿到了急需的60万元当金。随后,阿发连续7次续当,似乎根本没有要还当金的意思。典当公司在最后一次续当未还的情况下,将阿发告上法庭。
3年前,广西某典当公司来了一名办理业务的顾客阿发。阿发称自己在西乡塘区有一套房子,想用来抵押典当给该公司。他找来了同乡阿林作为担保人。于是典当公司和他签了一份期限为一个月的《典当合同》,阿发用房子抵押典当了60万元。
合同约定的一个月典当期限到了之后,阿发先后7次续当。可是从最后一次续当期限届满至今,阿发既未偿还当金本息和综合费用,也未再次续当。典当公司称,阿发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行话所说的“绝当”。
典当公司以阿发违约,将阿发告上了法庭。开庭当天,阿发并未来到现场。典当公司出示了当初双方签订的《典当合同》。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典当合同》中约定了在当物绝当后,典当公司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相关事项,且费用从阿发所有的房屋拍卖收入中扣除。担保人阿林也认可两人应当支付该律师费,阿发未出庭应诉,并未提出反驳意见。因此,法院支持典当公司要求阿发承担该公司在本案中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3万多元的请求。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阿发偿还典当公司当金本金60万元,以及逾期利息和综合费,并承担典当公司律师费3万多元。典当公司有权以阿发抵押的房屋经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法眼观察:
对于一般市民来说,典当离生活比较远。不过对于急需资金的人来说,典当抵押也不失为救急的一种途径。不过,典当抵押并非可以无限期地拖下去,过期不还当金,可是需要偿还比较高的各种费用。阿发就是真实的例子。
(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梁静 梁侦 蒋爱云 特别鸣谢 通讯员张海志 吴少维 陆海烽 蔡梦婕 滕骞 赵福金)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