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内河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汇报

31.01.2016  02:11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第50号公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61号)和广西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自2015年4月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现将开展工作进度汇报如下:

   一、辖区基本情况

  南宁辖区涉及船舶拆解、改造的航运企业共有22家,符合内河船型标准化资金补贴的船舶共有700艘,其中,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船舶240艘,拆解小吨位船舶(300总吨以下)256艘、老旧运输船舶186艘、化学品船舶18艘。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我市定点船厂7家,其中1家船厂(南运船厂)具有拆解和建造示范船资质,6家为生活污水改装定点厂。

   二、船型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1日,我市已完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200艘、老旧运输船舶拆解96艘(其中化学品船11艘),新建造LNG船1艘,已申请补贴资金共计585万元。根据目前工作进度,预计到2015年底,完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共220艘、船舶拆解110艘,申请补贴资金约900万元。

   三、存在困难及建议

  (一)由于广西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出台时间较晚(2015年10月中旬收到),各项前期已申报材料,又得按《实施细则》要求重新申报,影响了申报进度。

  (二)由于部分船舶适航证书过期,市财政局未能通过审核,要求过期的船舶提供有效的适航证书。由于水运船舶的适航证书有效期是分阶段性的,且较多的船舶都在珠江三角洲经营运输。船舶上厂检验时间跨度比较大。这就造成船主不能及时上报有效的船舶适航证书,影响了申报进度。

  (三)大部分船舶船主认为船舶拆解补偿费用低,大家都在观望,不愿意在近期对船舶实行拆解。

  (四)对船舶拆解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船主理解政策不透,也影响了船舶拆解进度。

  综上所述,今年年底无法完成辖区内的船舶拆改工作。

  建议:延长船舶拆改工作期限。

  南宁市港航管理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