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以扶贫名义实施诈骗 一团伙被判刑处罚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覃宏玲 通讯员 韦欢)一团伙打着“广西民政厅领导”的旗号,以给农村贫困村民办理危房改造补助或扶贫款的方式到隆安县、横县、兴宁区五塘镇等地实施诈骗。近日,该团伙被隆安县法院判刑。
事情得从2014年2月初说起。当时,李某来心生冒充自治区民政厅领导到农村实施诈骗的念头。随后,他准备了假证件、假车牌等作案工具,并与武鸣的黄某辉、韦某东、韦某明密谋,决定前往隆安县乡村实施诈骗。韦某明、韦某东各驾驶其一辆小轿车搭载着李某来、黄某辉一起到准备实施诈骗的目的地。途中,为避免行踪被他人发现,四人将车牌换上事先准备好的假车牌。
之后,李某来负责冒充自治区民政厅领导,或是政府领导到乡镇村庄内寻找诈骗的对象,黄某辉或韦某明则以领导司机身份,开车搭载其到村庄内配合诈骗。在成功骗取被害人信任后,李某来以办理贫困补助时银行存折内不得存有钱为由,让被害人到银行把存折内的钱都取出来。随后,李某来将骗来的钱交给韦某东或黄某辉、韦某明“拿去办理扶贫款等手续”后,又以让被害人去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为由,将被害人骗下车,四人便开车逃离现场。隆安县及横县的5名被害人把各自存折中的钱全部取出交给李某来等人,又去复印相关材料后,找不到李某来等四人,才意识到被骗了,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的报案以诈骗罪对本案立案侦查。
接到报案后,隆安县公安局民警积极组织力量侦破,于今年1月21日发现韦某东、黄某辉再次到兴宁区五塘镇街上实施诈骗,在五塘派出所的协助下,公安民警将该二人抓获。同年1月23日,隆安县公安局民警在武鸣公安局的配合下,在武鸣将李某来抓获。同年2月12日,韦某明到隆安县公安局投案。据统计,从2014年2月到2015年1月,李某来、黄某辉、韦某明、韦某东先后来到隆安县南圩镇、屏山乡,横县六景镇,冒充区民政厅领导或政府领导,以给村民办理危房改造补贴款、扶贫款等理由骗取他人钱财,共计55300元。
李某来等四人犯罪后,其家属替他们向被害人退赔全部骗来的赃款,隆安县公安局民警已将全部赃款依法退赔给被害人。今年8月,隆安县检察院以李某来、黄某辉、韦某明、韦某东涉嫌诈骗罪向隆安县法院提起公诉。日前,隆安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来、黄某辉、韦某东、韦某明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老友说法
现在社会上确实有一些不法分子借领导名义,以检查扶贫工作、办理扶贫补助为由,到农村地区实施诈骗,扰乱了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损害了有关机关及领导的形象。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从非正常渠道得到的各种“领导指示”和可疑文件,不要轻易被不法人员的骗术所蒙蔽。各乡镇、街道办、村委会和生产队如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辩明真伪,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