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严格措施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
25.04.2016 20:13
本文来源: 农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加强对本部门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人员、条件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程序、标准和任务要求。检测机构发现假劣农资线索,要及时报告行政管理和执法机构,对执法机构临时送检的紧急检测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尽快检测。执法机构要及时核对物流、通信、资金等线索,确认证据,必要时可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为行业管理机构依法监管提供依据。及时办理上级督办案件,妥善处理农民投诉举报案件。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全力以赴、一管到底,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主动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农资打假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办人情案,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地方保护、参与违法经营的,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启动行政问责机制。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抓住机遇,争取将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各地也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整体改善农资执法装备和条件。要充分认识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支持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纳入到公务员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同建设、同支持,不断提高执法监管合力。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规范执法能力。
四是突出协调配合。认真执行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省际协作等制度,强化信息沟通、线索通报,扩大办案成果,努力做到一地发现线索,多地联动办案,深挖整个环节,规范多个企业,整顿一个行业。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及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假劣农资“人人喊打,无处藏身”的局面。
五是强化信息报送。按照要求,做好农资打假统计报告工作。实行县以上逐级上报制度。农业部将每季度公布各地统计报告情况,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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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2016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