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督查组到南宁市开展检查

28.11.2016  14:07

为进一步全面掌握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确保国家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根据自治区农机局《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11月21-22日,由北海市农机局农机管理科廖海洪、周世科、自治区农机鉴定站黄涛组成的督察组到南宁市隆安县、西乡塘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采取面上督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组一行抽查了隆安县、西乡塘区部分具有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经销商,详细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栏、产品销售委托书、农机产品进货、销售、维修记录台账、经营状况等。同时深入村、镇30户购机户家中核验补贴机具,做到见人见机,所购机具和购机人与系统对号相符。督察组对南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成效给予了肯定,并表示通过对南宁市的交叉检查增进了两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交流和了解,具有借鉴指导意义。

截止11月25日(补贴系统显示),南宁市已发放农机补贴指标通知书12589份,拟补购机具12985台,受益农户11818户,已使用补贴资金总量8521.23万元,占第一批资金任务(绩效考核任务数)4995万元的170.595%,占年度补贴资金总量(包括今年调增和使用历年结余)9117.977万元的93.45%,其中使用中央补贴资金6911.478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1609.752万元,分别占92.52 %和97.71%。中央补贴结算资金4145.911万元,占中央补贴结算比例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