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35名干部因在农村危改工作中违纪被立案审查

09.10.2015  19:27

  新华网10月8日电(记者 吴小康)广西玉林市纪委、监察局8日对外公布,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工作中,35名涉嫌违纪干部被有关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记者了解到,35人中包括北流市住建系统17名干部,因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工作中失职渎职,未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农村危房改造户不按规定和标准申请和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造成国家危改资金损失,分别被立案审查。

  这17名干部是,北流市住建局原局长刘峰(现任玉林市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北流市住建局原局长凌旺聪(现任北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北流市住建局原副局长梁单(现任北流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北流市住建局原副局长黄坚(现任北流市六靖镇副镇长),北流市住建局副局长邹健,北流市住建局村镇规划股股长李世淦,北流市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股股长邹昌珂,白马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李运忠,大伦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林海,六靖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陈传强,隆盛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张泽强,石窝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黄平昭,西埌镇村镇规划建设站原站长邱名宇,新荣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廖英佑,平政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何传彪、干部苏绍勋、干部周兴聚。

  35人中还包括,博白县凤山镇凤山村党支部书记陈燕松,村委会主任祁建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朱道文,村委会委员冯仲旺,村党支部原书记朱元通,村委会委员刘岸6名干部,在协助办理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村卫生改厕补助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向低保户、农村危房改造户、改厕户等农户收受好处费,刘岸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他5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此外,博白县英桥镇杨充村党支部书记梁恒胜在协助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工作中收受好处费,被立案审查;兴业县蒲塘镇建设站干部何思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工作中收受好处费,被立案审查;容县黎村镇同和村村党支部书记周泰生、村委会主任凌庆炎、村委会副主任覃振新、刘振芳4人违规收受农村危房改造户的捐款和好处费,并在粮食订单中收取好处费,进行私分,分别被立案审查;容县黎村镇政府民政助理覃耀荣、黎村镇荣丰村党支部书记朱运有、村委会主任梁宏标、村委会副主任韩宇信、林瑞章等5人,收受农村危房改造户送的好处费,分别被立案审查;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胜利村党支部副书记陈裕斌在协助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工作中收受农村危房改造户送的好处费,被立案审查。(完)

 

[责任编辑: 刘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