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工作获肯定

17.07.2015  12:15

  7月16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志勇率调研组到我市就“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中维护好妇女权益”进行调研。市政协副主席李勤陪同调研。

  当天,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兴宁区昆仑镇和西乡塘区双定镇,详细了解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妇女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召开座谈会,倾听村干部、基层妇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一直以来,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畅通救济渠道,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障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

  在调研中,刘志勇肯定了南宁市的做法,他说,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宪法原则,也是基本国策。“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依法行政,将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落到实处,明确标准,确保农村妇女在土地登记中获得应有的权利保障。要加大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快推进,排解纠纷,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