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在南宁召开
4月13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王凯学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听取了我区梧州市长洲区、河池市金城江区、来宾市合山市3个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区(市)的情况汇报,并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进行讨论研究,与会同志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展开了深入详尽的分析、探讨,为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制定提供了宝贵建议。
王凯学在总结发言时充分肯定了我区3个全国试点区(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和经验做法,对大家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要求文件起草工作人员会后要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尽可能把这些建议吸纳到工作方案当中,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把这两个工作方案写成一个指导性强、可操作性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文件。
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王凯学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改革试点单位,这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率先攻坚破题、率先探索创新的责任。各试点区(市)一定要深入理解中央文件精神,把这项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二要集中精力,重点攻关,在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上取得实质性突破。特别在科学界定成员身份、资产改革模式、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三要加强领导,配强队伍,确保试点工作扎实快速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艰巨、时间紧迫,绕不过、等不起,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同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高效有序推进。
厅计划处、经管处、经管总站,梧州、河池、来宾市农业局(农委)及各试点区(市)农业农经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