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四举措”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走样
2015年,是广西全面推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补贴方式的第三个年头,落实工作中操作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广而且社会关注度高。凌云县农机局主动适应这种变化,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和“八个不得”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保证政策落实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使农民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一是强化领导,跟进监管。凌云县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机、农业等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凌云县农机局主动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精心制定出台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明确补贴重点、范围、对象等。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效果。凌云县狠抓教育培训不放松,分层次举办各种农机购置补贴培训班,培训县乡管理人员20多人。凌云县农机局还积极组织局主管领导及农机购置补贴业务人员5人参加区里、市里的培训班,学习领会政策。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购置补贴政策,为老百姓讲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革的意义及操作程序,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是履职尽责,强化督查。凌云县农机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深入实施对农机购置补贴过程的全程监管,对每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补贴工作阳光公正,有序进行,真正将农机补贴这项惠农工作落到实处,使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四是落实责任,廉洁奉公。凌云县农机局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保证政策落实不走样。县农机局内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和《购置补贴工作廉政责任书》,局主要领导牵头进行廉政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风清气正,工作人员格尽职守,勇于担当,乐于奉献,主动服务,廉洁奉公,深受农民朋友的好评。
据统计,到2015年12月3日,凌云县农机局已完成农机购置补贴114.905万元(其中完成中央补贴资金99.905万元,区财政补贴资金15万元),占区农机局下达指标任务115万元的 99.92%,已向521个农户兑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9.325万元,补贴资金结算兑现率达95.07%,真正实现了“购”“补”协调,在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吸引农民投入资金300多万元购买各类新型农机具,不仅提升了该县的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而且实现保民生惠民生的目标,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深受农民朋友的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