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出入境证件可免带户口本 部分申请材料免交复印件

29.12.2015  23:32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韦仲达 通讯员 陆思颖)12月28日,公安部发布公告,进一步简化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手续,并公布了全国实行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地区的公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服务要求。其中申办出入境证件免校验户口本、部分申请材料免提交复印件等内容成为最大亮点。

  12月28日上午便民措施推出当天适逢周一,南宁出入境办证大厅内办理证件的群众络绎不绝。“我户口薄留在了桂林父母家中,今早电话咨询,只需携带身份证就可以办理护照了,是吗?”市民李女士匆匆来到前台咨询。工作人员将公安部公告的内容告知了李女士,并帮其妥善解决了疑难困惑。

  据悉,根据公安部之前的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可免交验户口簿,而申请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仍需交验户口簿。但此次公安部新公告不仅是申办港澳通行证无需携带户口簿,申办理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也仅需校验即身份证、提交照片、填写申请表即可。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也无需提交,由公安机关通过扫描仪或高拍仪等设备采集信息,进一步减少了申请人办证成本。

  此外,公告对未成年人申请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的其他材料予以明确: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同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具体公告内容可登陆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官方网站或“南宁出入境”官方微信查询。

编辑:黄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