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意见

03.08.2016  09:03

  广西出台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意见

  劳动评价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陈媚  实习生庞欣)自治区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区中小学保障地方劳动教育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校内劳动和家庭劳动平均每天不少于半小时),同时建立和完善学生劳动评价制度,要将劳动评价记入学生期末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逐步推进劳动教育记入普通高中学分考核制度。

  加强劳动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新发布的《意见》为中小学劳动教育设定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实施路径。计划用3—5年时间,统筹好多样化劳动教育资源,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普遍重视,多方联动的劳动教育新格局。同时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生劳动评价制度,将劳动评价记入学生期末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逐步推进劳动教育记入普通高中学分考核制度。

  《意见》提出,各地各中小学要统筹校内外和家庭劳动教育资源,保障中小学生平均每天劳动1小时。要切实抓好相关课程、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家务劳动等关键环节。比如校内劳动组织学生在校内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在校园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教室保洁、内务整理、公物维修、勤工俭学等方面为学生提供劳动锻炼机会。家庭劳动作业以引导学生养成主动参与劳动的习惯,学会基本的生活知识和技能,逐步形成自理、自立能力为主要目标。小学低年级学生家庭劳动以整理内务为主。小学中高年级学生、中学生以整理、煮饭、炒菜、洗碗、洗衣、扫地、修理等日常家务劳动为主。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校外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专题教育基地,结合研学旅行、共青团活动、少先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城乡学生交流,组织学生学工学农和勤工俭学。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农忙时节组织学生帮助家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劳动力缺乏的留守儿童家庭进行适当的农业生产劳动。

  《意见》指出,要支持各地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实验区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推动中小学劳动教育全面开展。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与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安排一定的土地山林、厂矿车间等作为学工学农基地,加强开放性的劳动教育基地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根据实际安排一定的闲置校舍、场地,用于建设劳动教育基地。各中小学要加强校内劳动教育实训室建设和校外劳动教育基地建设。

编辑:黄竞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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