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06.07.2015  18:56
      近日,合山市委办公室、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合山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该市党委、政府在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5〕1号)工作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实施意见》共分五大部分,二十项内容,涵盖了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档案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档案安全、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对健全档案工作体制、完善档案依法监管机制、加快市综合档案馆建设,以及收集归档、依法移交、民生档案、整合信息资源、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结合该市档案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在具体条款下明确相应责任单位,增强了针对性和可行性。这是该市出台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必将有效破解当前该市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障碍问题,推进该市档案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