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西北地区首部绿色建筑规章

15.03.2017  03:32
    近日,《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青海省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西北地区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府规章。
    《办法》对绿色建筑项目立项、土地利用、绿色节能审查、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验收、能效测评等绿色建筑建造过程提出了要求,建立了诚信管理、既有建筑能耗监管改造等制度。《办法》明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中,应当依据绿色建筑规划明示该地块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新建建筑应当推进土地节约利用,按照开发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开发地下空间。
    据悉,随着青海省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建筑能源消耗在能源消耗总量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建材生产和建筑建造、使用过程中消耗的能源,已占全社会总耗能量的30%以上,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发展绿色建筑既有利于降低能耗,推动相关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与产品更新换代,引领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也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