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躲出租屋造假币1天睡1小时 几天造出18986张

03.12.2014  14:02

  李某在制假出租房内外指着现场。(市公安局供图)

   原标题: 一个人,五六天,18986张假币

  1510万假币是如何造出来的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梁剑 通讯员廖一平 涂光照)11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一起伪造货币案,因犯伪造货币罪,被告人李某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这起案子涉及制造假币金额折合人民币达1510余万元之多(伪造的币种因故略去,下简称假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桂林涉案金额最高的伪造货币案。

  1510余万元假币,一个人是如何造出来的?昨天,记者进行采访,还原出整个制假的全过程。

   隐蔽的制假出租房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七星区福隆园(以下简称“福隆园”)。这个距离临江路不远的“城中村”,村民都自建了很多楼房,由于来这里租房的外来人口较多,这里的治安相对复杂。

  在福隆园,村民张女士也有一栋自建的居民楼,除了部分房间自住外,还有很多间房间对外出租。

  记者注意到,张女士的房屋位于村中,由于这些房屋一栋连着一栋,并通过各种巷道进出,她的房屋要通过几个巷道才能找到,位置非常隐蔽。

  5月24日下午,张女士突然接到李某的电话,说要租一间房子,一个人住。于是,她将三楼一个单间租给对方,一个月房租100元、押金50元。当天下午,李某就入住了。

  李某,49岁,来宾市象州县人。他曾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1月15日被象州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9年9月24日刑满释放。可李某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整天好吃懒做、游手好闲。

  2013年,他开始吸食毒品。可他没有工作,身上根本没有钱。因为没有钱用,他便萌生了“一夜暴富”的想法。

  今年4月,在来宾市一个公交站牌处,李某正好遇到以前一起吸过毒的男子阿文(化名)。阿文称,他可以用复印机复印假币,可以用来卖钱。“你学会后,由你来复印,我就负责销售,这样我们一起赚大钱。”阿文说。

  于是,李某和阿文来到来宾市平南县一出租房住了20多天,期间,他不断向朋友学习,最后,慢慢学会了这门“技术”。

  掌握“技术”后,李某就想开始自己伪造假币。李某说“当时,我认为,桂林市是旅游城市,从外地来的人多,所以我就想来桂林制作假币。”于是,李某就在平南县购买了伪造货币用的复印机、油墨、裁纸刀、复印纸等工具,5月24日下午,来到福隆园,租房后准备制造假币。

  开工前,李某为了提高质量,他特地来市中心一银行,兑换了三张真纸币,用来复印制造假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