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 加强网约车安全监管

26.05.2018  16:11
  近期,全国各地网约车问题频繁曝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应对当前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融合发展的新局面,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论证稿)专家论证会,专家学者、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市法制办、交通运输局等各方代表参加了论证会。在会议中,与会代表就网约车高峰期价格是否需要上限、乘坐网约车乘客安全如何保障、如何处罚“黑车”“克隆车”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乘坐网约车安全问题如何监管?

  在当天的论证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网约车的监管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南宁市三运出租汽车公司代表建议,在出租车安全管理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从平台、人、车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网约车的安全责任,对准入门槛,人员安全培训和管理,安全硬件保障投入及违规处罚等方面进行规范。

  专家学者代表则建议,网约车增加安装一些安防设备,比如报警和定位装置等,甚至可以采取录音、录像、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乘客人身安全。同时,对一些偏远出行和夜间时段做一些加强措施。

   控制出租汽车车辆总规模是否合理?

  南宁市三运出租汽车公司代表认为,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优先发展大容量高效环保的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拥堵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而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补充,为市民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车在城市交通出行当中的分担率控制得当与否,将对整个城市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条例》修订草案论证稿提出统筹发展出租车和网约车,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企业数量和车辆总量,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是必要和合理的。

  而专家代表则有不同看法,认为网约车这种新兴业态出现后,规模控制在实际操作上难以实现,因为网约车是不定量的,光控制巡游车没有意义,可以考虑市场化。

   如何处罚“黑车”和“克隆车”?

  “黑车”和“克隆车”是此次讨论的焦点之一,如何处罚?大家也提出了不同看法。

  南宁市三运出租汽车公司代表认为,按照现行的客运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黑车”的处罚手段仅限于行政罚款以及没收非法所得,而对违法当事人的驾驶资格和违法车辆本身缺乏进一步的处罚手段。同时,遇到执法时,一些“黑车”驾驶员会直接弃车逃跑,即便车辆被暂扣也不去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理,导致一些被暂扣的车辆变成另一种社会问题——长期积压在执法部门,停车费用全靠财政负担。为此,《条例》修订草案论证稿拟对这类行为做出驾驶人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规定很合理。

  南宁银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代表建议,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规定,对“克隆车”以及“黑车”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增加其违法成本,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巡游车车辆营运期限6年是否要修改?

  南宁市三运出租汽车公司代表认为,交通运输部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当中并未对巡游车车辆按6年营运期限进行限定。同时,国家规定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8年。随着车辆制造、保养养护的水平提高,许多经营了6年的出租汽车车况依然良好,并顺利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验,加之现在国家正在大力号召推广使用新能源出租汽车,纯电动出租汽车比传统燃料出租车更容易保养维护,如果依然限定巡游车车辆营运期限为6年,不仅是对生产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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