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见离家出走妻子将其告上法庭 见面后撤诉

05.06.2015  14:04

  近日,丈夫老叶到海曙法院起诉妻子阿花(化名)。

  他说,自己和妻子去年3月份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首次付款时间、金额,余款几时付清等都有明确的约定。但是一年多过去了,阿花不仅一分钱没付,还把房子给卖了!他要求阿花赶紧把房款支付给他。

  法官通过老叶提供的方式联系上了阿花。阿花一听老叶起诉了自己,情绪激动。她说自己之所以卖了房子离家出走,那都是老叶造成的。

  老叶占有欲极强,喜欢乱吃醋,还会动手打她。而那份房产买卖合同,其实背后是另有隐情的——

  阿花和老叶都已年过半百,去年夏天结的婚。两人都不是第一次结婚。

  为了表明诚意,当时还未领证结婚的两人签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男方把房子赠与女方,但女方在婚后不能卖房子;若女方婚后出轨,男方可以收回房子。

  而老叶所说的那份房屋买卖合同,是两人为了节省过户手续费想出的招数。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和婚前财产协议在同一天签订。

  之后不久,两人就结婚了。

  阿花跟法官表示暂时还不想跟老叶见面,但也没想过和老叶离婚。后来,她委托律师把婚前财产协议送到法院。

  看到婚前财产协议,老叶才向法官道出了实情:之所以打这个官司,是因为阿花跑了,不接他电话,也不肯见他。

  他想官司打起来了,阿花总要出庭应诉的,那样他就能见到阿花了。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秒变夫妻感情纠纷!法官也傻眼了。

  虽然“打官司”也没能让自己见上阿花一面,但辗转听说阿花心底里还是想和自己好好过日子的,老叶便决定这官司不打了。

  4日,他主动到法院来撤了诉。 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陶琪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