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市场分局开展《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03.01.2018  01:57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开展《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活动,提升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

  新修订的《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的条例与旧版相比,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如针对老百姓关注的装修消费纠纷、汽车消费纠纷,条例作出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例如,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五年;家用二手汽车的来源、行驶里程、维修记录、交易记录、车辆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要告知消费者,规定期限内经营者应当承担包修责任等。

  该分局采取在市场LED大屏幕播放宣传片、在市场主要通道悬挂横幅、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海报、向市场经营户和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市场,面对面向不同消费群体宣传“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工作意义、《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新规的亮点、消费者权益争议投诉处理程序。

  此次宣传活动,让消费者知晓自己的消费权益,促使经营者知晓自己的责任义务,诚实守信经营,履行好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减少消费争议,提高解决消费纠纷的效率,让更多消费者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