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年内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以慢性病为突破口

03.02.2016  11:24

  家住北湖安居小区的刘女士发现5岁的女儿牙龈红肿后,先是带着女儿到小区药店向有药剂师证的工作人员咨询,随后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去问诊,不出社区就解决了孩子的痛苦;而家住山语城的张大爷患有高血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首诊后,医生认为需要转诊,同时告知张大爷待病情稳定后,可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康复治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未来五年,广西将基本建立符合区情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分级诊疗以慢性病为突破口

  《实施意见》指出,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加快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为载体,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在《实施意见》中,记者看到,分级诊疗试点要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开展工作,探索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分级诊疗和患者综合管理服务模式。以多种形式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扎实稳妥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确保20l7年分级诊疗工作全面实施。

  对全区如何分步骤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也有清晰脉络。20l7年,全区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工作,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全区区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首诊转诊分治联动要明确

  据了解,20l5年,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柳州市、玉林市已全面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20l6年将在其他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那么,分级诊疗如何联动工作?根据《实施意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合)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接受首次诊查。病情需要转诊的,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向上一级转诊,先区内、后区外;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级医疗机构转诊。各地要明确不同级别不同种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确保双向转诊的连续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完善急慢分治转诊机制,对于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故超出医疗机构处理能力的,急危重症患者或l20急救接诊的可直接转诊治疗或就近治疗,并补办转诊证明。对于一种疾病需再次住院治疗、复查等(如癌症放化疗等),经居住地基层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并开具转诊证明,可直接选择原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记者 叶祯 实习生覃晓雨)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