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两院报告和两个条例草案

01.02.2016  11:52

  1月27日,参加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审议了两院报告,审议自治区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和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
  代表们认为,一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服务大局上更加主动,在履行职责上更加到位,在维护民利上更有成效,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和司法为民作风,对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为下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代表们畅所欲言,对做好两院工作、加强司法公开、推进法治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提出法院要提升自身素质和办案能力,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检察机关要继续发挥职能职责,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两院都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司法方面的新期待。
  代表们认为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将乡村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体现了我区持久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的决心与信心。庞标益、覃建勇代表说,人居环境的改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最直接的方式之一,乡村清洁条例的出台将更利于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骆国信代表指出,条例通过后应加强宣传,推动乡村垃圾分类、清洁田园工作深入开展。
  自治区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对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等方面作出了改进和完善。韦正业、梁贻勇代表认为,该修正案草案对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将起到很重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对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记者/许丹婷)

 

 

编辑:傅小栩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