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北流列入广西首批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地区

24.03.2015  17:50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苏荣鑫 通讯员 李晓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3月1日起实施,继3月2日南宁市颁发全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之后,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分三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最终实现今年底前广西全面完成受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的总目标。其中,玉林市及北流市列为第一批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区。

为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增加各个阶段工作的针对性,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和实际,通知明确分三批实现统一登记的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逐步完成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和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并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颁发统一证书的范围分别是:第一批为广西除南宁市以外的13个设区市本级和田东县、北流市等部分县(市);第二批为广西除南宁市和第一批以外的不少于50%的县(市);第三批为剩余的所有市、县。

通知要求,各市、县应当力争按批次在各阶段时限内完成统一登记,如不能在阶段时限内完成统一登记的,完成时间可以适当延后。但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绩效考核的指标,各市、县务必力促在该时限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