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三个坚持”创新街道劳动关系维权执法服务模式

10.03.2016  12:24

柳州市“三个坚持

创新街道劳动关系维权执法服务模式

 

近年来,柳州市围绕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求,按照“整合资源、平台下沉、联动服务”工作思路,在城中区开展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试点工作,将服务和监管前移,取得了显著效果。主要做法:

一、坚持“三个统筹”,整合基层资源,在规范管理上做实功。

一是人员统筹,落实工作责任。 将纳入平台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与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事务所合署办公,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事务所所长兼任中队长,对事务所工作人员、中队协查员和派驻工作人员进行统筹管理,并将工作人员各项责任落实到位。目前,辖区6个街道平台统筹管理工作人员达62人。 二是职能统筹,落实管理权限。 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通过职能统筹,逐步增加和健全街道平台的就业登记、职业培训、农民工监测、农民工权益维护等服务功能,将街道平台管理权限落实到位。 三是经费统筹,落实保障措施。 对街道平台提供经费支持,落实经费保障措施,确保平台经费充足。

二、坚持“三个创新”,下沉服务平台,在优化服务上出实招。

一是创新管理机制,优化服务方式。 改变由城区一级直接负责劳动关系、劳动保障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能的模式,建立街道劳动关系综合服务执法平台,形成城区指导街道平台、街道平台直接服务劳动者的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创新监察模式,优化维权机制。 突破当前劳动监察办案模式,新增6个街道投诉咨询受理点,将接待咨询、投诉、举报等职能下放至街道平台,为每个街道平台配备2名专职监察员,形成街道独立办案团队,方便服务对象就近维权。2015年,6个街道平台共办结投诉案件54件,为265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07.87万元。 三是创新调解机制,优化纠纷处理。 率先在我市出台《简单劳资纠纷调解规则》,将劳动监察普遍存在的调解工作纳入规范管理,优化纠纷处理方式,为劳资双方提供简单快捷的纠纷调解通道。

三、坚持“三个联动”,多方联动服务,在工作合力上求实效。

一是加强街道劳动关系三方联动,提高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通过街道平台,对就业再就业、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进行沟通,促使劳资双方尽快消除分歧,提高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5年,街道平台共协助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65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59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904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86份,覆盖企业3595家,覆盖职工36182人。 二是加强与街道司法部门联动,提高案件移送效率。 在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过程中,加强街道平台与派出所联动,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配合完善证据链,提高案件移送效率,对恶意欠薪形成震慑。2015年,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案件3件。 三是加强行政部门间联动,提高监察效率。 街道劳动关系综合服务执法平台会同安监、食药监、卫计等部门联合开展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一次检查完成多项工作,切实提高监察效率和实效。2015年,共检查用人单位2837家,覆盖劳动者21925人。(供稿:柳州市人社局)